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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律师业恢复重建二十五周年简要回顾
1978年,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值得大书特书的年代,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律师制度的恢复重建成为当时拨乱反正的一个重要内容。
1980年,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律师暂行条例》,中国律师制度在全国各地开始恢复重建。1981年初,我市成立了第一家“法律顾问处”,当时仅有6名执业律师,业务收费不足一万元。
25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司法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律师工作在深化律师体制改革、加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开展理论调研、拓展业务领域、引导公平竞争、维护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发展律师队伍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颁布实施以及“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人心,极大地推动了我市律师业的发展。截止目前,全市有执业律师210人,比1981年增长33倍;全市律师的知识结构有了明显改善,具有法律专科学历的95人,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115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3人)占总人数的54.7%。有9名律师被当选为市县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全市律师事务所从1981年的1家发展到现在的27家,其中合伙所、合作所15家,占55.6%;国资所12家,占44.4%。呈先出国资所、合作所、合伙所多种形式并存并荣的局面。全市各律师事务也有了较大的发展,仅2004年度,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95家,其中担任市县两级政府法律顾问11家,担任企事业单位及私营企业法律顾问384家。办理刑事案件1230件,民事、经济案件3709件,行政案件410件,非诉讼法律事务2530件,业务收费550万元。
25年来,广大律师在促进和保障我市的经济建设和民主与法制建设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一、办理刑事案件27340件,维护了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促进和保障了涉案人员的基本人权;二、办理民事、经济案件73180件,担任企业法律顾问14842人/次,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挽回经济损失13.8亿元,促进了时常经济的健康发展;三、办理行政案件9480件,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担任法律顾问7648人/次,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四、无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429件(1999年----2004年),维护了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构建和谐社会做了积极的贡献;五、义务咨询294700多人/次,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促进了民主与法制建设。律师的法律服务已经渗透到市场经济的各个领域和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在金融证券、房地产、企业承包租赁、企业股份化公司化改制、企业联合、破产与兼并、重大项目的投资与建设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我们按照十六大提出的“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的要求,创建了律师诚信评价监督体系,即制定出台了《长治市律师诚信建设若干规定》、《长治市律师诚信等级管理及考评办法》和《长治市律师诚信信息管理办法》,分别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诚信职业的判断标准,追究律师不诚信执业责任以及律师诚信信息的收集与披露作出了具体规定,并且每年都要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诚信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审查评定。在规范律师诚信服务的同时,我们也十分重视拓展律师服务的新领域,如,每年都要组织律师深入农村、街道、工厂、学校进行法制宣传和义务咨询活动。又如,大路律师事务所开通了“青少年维权热线”,隆德晟律师事务所开通了“百强调产服务热线”,健杰律师事务所开通了“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我们还组织9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每周一和周三)参与信访局的信访接待工作。组织部分骨干律师参加了长治广播电台(每月17日)“行风热线”专题直播节目,直接与广大群众以案说法,解难答疑,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展望未来,我们将以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争议、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建设总体目标,采取有利措施,全面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行业规范和诚信评价体系建设,为我市经济腾飞和民主与法制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长治市司法局 长治市律师协会
200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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