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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不良信用记录:
山西光耀律师事务所李勇灵律师,因违规取证被长治市公安局以“辩护人妨碍证据罪”于2002年4月18日刑事拘留。2003年4月25日长子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作出对李勇灵不起诉决定书,认为李勇灵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2004年4月20日我协会在全市律师范围内对李勇灵律师违规取证的情况予以通报。
2005年不良信用记录:
1、山西博业律师事务所常建平律师,因擅自使用委托人标的款被委托人投诉,经长治市律师协会诚信等级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将常建平律师诚信等级由A级降为C级。
2、山西长兴律师事务所张丽娜律师,因违规取证于06年6月1日经诚信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将张丽娜律师诚信等级由A级降为C级。
2006年不良信用记录: 无
2007年不良信用记录: 无
2008年不良信用记录:
1、山西维尼律师事务所郭斌律师在履行代理人职务期间,帮助当事人向主审法官行贿。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44条第八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违纪行为处分规则》第11条第21项之规定,经长治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二届七次会议决定对其公开谴责,并建议长治市司法局给予郭斌律师停止执业一年的处罚;
2、山西维尼律师事务所秦玉律师因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辩护、代理行为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可能侵害到受害人的财产权益。其行为违反了《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条第三项之规定,经长治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二届八次会议决定对其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3、北野律师事务所张志文律师因其为当事人出具不完全真实的见证书。其行为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五条之规定,经长治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二届八次会议决定对其给予训诫处分。
2009年不良信用记录: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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